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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随便玩会儿吧,上上网啊看看电视什么的,晚上我们跟人家有应酬,等妈妈回来就给你们做晚饭。两个人乖点噢。”爸爸和姨父临出门前嘱咐道。
“知道啦知道啦,走吧走吧!开车慢点噢!”我和表姐很默契地“恭送”他们。
表姐比我大两个月,自幼和我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用来形容我们两个实在是再恰当不过。其实要不是现代社会不容许前三代旁系血亲结婚,我和表姐说不定真会私订终生也未可知。当然,作为极有理智的人,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道理我们还是懂得的嘛。
我喜欢表姐,表姐喜欢我,不仅仅因为姐姐绝对公认长得一流漂漂,也不仅仅在于我是出了名的“新好小男人”。
记得那是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有一个很奇怪的癖好,那就是喜欢在小朋友们全部进被窝午睡的时候,偷偷去挠睡在我上方的那个女生的脚底心。看到那双小脚丫在我调皮的手指下扭来扭去、十根胖乎乎的脚趾头像叩头虫一样地屈屈伸伸,心里总觉得特别好玩。
巧的是,我和表姐从托儿所到初中,全是在一所学校就读的,而且都安排在同一个班上。这里的功劳自然全由与我那和颇有路子的姨妈贡献。
很巧的是,我和表姐小时候都是类似于脑袋缺根筋的那种,从而表姐一直没有发现在幼儿园里午睡的时候自己脚底心正对着的就是我的脑袋。而我也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正上方睡着的那个女生其实就是表姐。
更巧的是,由于我们两个都是天生的脸嫩,我玩儿那女生的脚丫不会持续很长时间,表姐则更是羞得每次被挠都不敢声张,两个人又都是一会儿后就会睡着醒过来往往就不记得去注意这件事,以至于我整整玩了那双小脚丫一年,直到某一次不小心挠到脚心时用了点力气,痒得那女生“咯咯”笑着坐起来轻轻踢了我的脑袋一脚,吓得我也一咕碌爬起身来和她面面相觑的时候,才发现我玩儿了一年的小脚丫竟然是属于表姐的,而表姐也才知道挠了自己脚心一年的调皮鬼竟然就是自己的表弟。
最巧的是,我和表姐在这个每天必玩的小游戏和日常的嬉戏打闹中,逐渐发现自己出乎意料地喜欢上了挠别人痒痒和被别人挠痒痒的感觉,而对于这样一个嗜好总感觉羞于启齿,于是心照不宣的我们很幸福地将这个日后才得知叫作“TK”的游戏持续进行直到彼此分开就读各自的高中。
表姐和我一起读小学、念初中的那段时间,是我们处于学龄中最为开心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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